慈善业

早在清雍正年间,无锡金匮两县在富安乡和怀仁乡建有养老堂各二处。乾隆五十八年(1793)由邑人过鸣冈等在北门外慈云寺后再建一所,为无锡金匮两县所共有。后为太平军所烧毁,同治初即以城内福禄庵改为普济堂,为孤寡老人养老之所。普济之名为雍正时所改。

在金匮县城隍庙有育婴堂,为清康熙中知县吴兴祚与邑人秦松期创立。不久废去。乾隆初金匮知县王允谦募王邦采、秦瑰田等捐款重建。后来无锡知县吴翼祖拨公田作为乳养经费。每年在义租项下,无锡县给钱六百千,金匮县给米三十六石,麦十六石五斗。所管婴儿养育及义冢四处。太平军陷城后被烧毁。同治六年(1867)修复后归同仁堂管业。

同仁堂在金匮县城隍庙东,嘉庆二年(1797)邑人秦震钧倡建,进行施药、施棉胎、施棺材等,还管栖流所三处。栖流所在八儿巷、糖栈弄、驿馆前,对流浪人员及乞丐进行救济。还管义冢九处。太平军进城后大肆屠杀,后来在锡山山坡上设三处丛葬之地,在宝善桥东又设两处丛葬之地。同仁堂也被毁,到同治六年(1867)才恢复。光绪六年(1880)无锡知县斐大中,金匮知县倪咸生倡议并捐款,为死难者立碑。

集仁局在城内西北隅,道光年间由邑人余治募捐创设,黄瀛伯捐房屋。内设义学,冬天施舍棉胎,设粥厂供应米粥。孤苦无依之寡妇每月可得五升米。还制作棺材“卖”给贫苦之人,无钱偿还的可写欠条,每到年底即把欠条焚去,其实是施舍的另一种形式。

除了以上之外,清末民初,还有一家规模较大的慈善机构同善堂,它是民间组织,内设收养弃婴的育婴堂,安置年老无依的养老院,并作施送贫民棺木的善举。同善堂的地址在无锡东门,从小河上到斜桥河与环城河的转角处。同善堂虽完全是民间组织,但不向外募捐经费,因它拥有巨大的财产支持,有收租田数百亩,市区房屋十数幢,粮食堆栈二所,故常年经费用之不尽。堂中事业范围虽为收容弃婴与无依老人并施送棺木,可是入堂养老的老人很少。过去的人宗族观念很强,即使年老孤独无依,多有族人照顾;至于穷民乞丐也宁可在外过自由乞讨生活。堂内每年施送贫户的棺木及收敛无主的死者,数字却很可观。至于收养弃婴,大多是私生子和子女太多的穷人家送去的。弃婴送入堂去,都不直接当面交与,如给堂内执事人等知道了婴儿的生身父母,要备受斥责,甚至不予接受。原来在同善堂的大门旁墙上,开有一个洞,洞中放一大抽屉,要在夜间悄悄地将婴儿放入这大抽屉中,然后把它推入墙内,再把洞口关上就行了。到了天明,堂中就有人去检查抽屉,将弃婴收下养育。在清末民初时期,育婴尚无奶粉,故堂中常雇有奶娘10余人,轮流喂奶,倘是男婴,大多不会留在堂内太久,随时会有人领养。过去宗族社会,以男子为主,无子即无后,因而无子的家庭,多到育婴堂领养男孩作为螟蛉之子承继宗嗣。领养堂中婴儿有两项保障:一.不知生身父母,免得日后发生纠纷;二.族中若有觊觎财产而对养子有欺侮纠纷时,同善堂能出面支持,保护所有权。至于女婴,大都养大了嫁人。从前无锡有句俗谚:“活着住在天妃宫,死后棺材同善堂。”来形容快乐的乞丐。天妃宫是在北门外桃枣沿河的一座无人管理的旧庙宇,内中都是住的乞丐,等到死了,就由同善堂收敛埋葬,故同善堂施送的棺木甚多,一年至少要二百多具。